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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股市常识



第一节 证券机构与股市


  证券机构包括证券管理机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股市也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它指对已发股票进行买卖和转让的场所。

  1.1 证券管理机构

  我国已建立了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和全国统一的、跨部门的、自律性的证券行业组织相结合的证券市场管理体制。
  1992年10月,我国正式成立了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证监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其中证监委是我国证券管理的权力机关,主任委员由国务院副总理兼任,委员由国家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领导担任。证监委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的宏观管理,证监会是证监委的办事机构,其根据证监委的授权,依法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除以上政府机构外,我国还设立了自律性的证券管理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它是1990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经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社团法人,是由证券经营机构主体会员自愿组成的全国证券行业自律组织。它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及协会章程独立开展活动,并接受证券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通过各种方式与主管机关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和信息交流,并贯彻证券管理的意图。

  1.2 证券经营机构

  证券经营机构,也称证券商或证券经纪人,是证券市场的中介人,是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并从中获利的企业法人。它的作用有两点:一是在发行市场上充当证券筹资者与证券投资者的中介人;二是在流通市场上充当证券买卖的中介人。我国的主要证券经营机构有:
  1.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是我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交易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其业务范围主要有:代理证券发行、证券自营,代理证券交易,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支付红利,接受客户委托代收证券本息、红利,代办过户等。
  2.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并以受托人身份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它除了办理信托投资业务外,还可设立证券部办理证券业务,其业务范围主要有:证券的代销及包销,证券的代理买卖及自营,证券的咨询、保管及代理还本付息等。

  1.3 证券交易机构

  证券交易机构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及证券交易中心,这里仅只介绍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证券交易所主要是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同时也兼有管理证券交易的职能,但其本身不能参与证券交易。证券交易所是非金融机构的法人组织,它有两种基本组织形式,一是股份公司制交易所,二是会员制交易所。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成立的证券交易所,由股东共同出资,提供交易所的场地、设备、人员等,在政府主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下,吸收各类证券在场内自由买卖并集中交割。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一种自负盈亏的盈利性机构,它收取证券发行者的上市费并抽取证券成交的手续费和其他服务性费用,并且对场内交易双方违约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由证券商共同协商、制定章程和管理细则、报请国家证券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社团法人组织。参加交易所的会员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法人会员多为投资银行、证券公司,投资信托公司等,法人会员须有一代表人,其资格与个人会员相同。会员制交易所的收入主要来自会员费、证券上市费,特殊服务费,支出则用于购置或改善必要的交易设备、职员工资和其它开支。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买卖者一般以该所的会员为限,其他投资人若要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或债券,则必须通过会员方可进行。

  1.4 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是为证券经营和证券交易服务的机构。我国的证券服务机构主要有:
  1.证券登记公司。证券登记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性质的证券服务机构,其主要业务是: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的证券登记,上市及未上市的记名证券的转让登记,代理有价证券的保管,代理有价证券的还本付息和分红派息,从事与证券有关的咨询业务及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它业务。
  2.证券评级公司。证券评级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评级业务的企业法人,一般都是独立的、非官方的,其主要业务是对有价证券的发行公司进行客观、准确、真实、可靠的评级,并负责提供评级结果及有关资料。

第二节 股市的基本功能及负面影响


  2.1 股市的基本功能

  股市的最基本功能,就是为股票的流通转让提供场所,使股票的发行得以延续。如果没有股市,股票的发行就比较困难甚至难以为继,这是由股票的基本性质决定的。当一个投资者选择银行储蓄或购买债券时,他不必为这笔资金的流动性而担心。无论怎么说,只要到了约定的期限,他都可按约定的利率收回本息,特别是银行存款,就是提前支取,除收回本金外还能得到少量利息,将投资随时变现不存在任何问题。但股票则有所不同,一旦购买了股票而成为企业的股东,你既不能要求发行股票的企业退股,又不能要求发行企业赎回。如果没有股票的流通和转让场所,购买股票的投资就成了一笔死钱,而一旦持股人急需使用资金,股票就无法兑现,这样人们对购买股票就有后顾之忧,股票的发行就会出现困难。有了股市以后,股民随时可将手中的股票在股市上转让,按比较公平和合理的价格将股票兑现,使死钱变为活钱。所以股市一方面为股票的流通转让提供了基本场所,另一方面也可刺激人们购买股票的欲望,为一级股票市场的发行提供保证。同时由于股市的交易价格能较客观地反映股票市场的供求关系,股市也能为一级市场股票的发行提供价格及数量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股市的第二大功能就是能减少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股票投资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发行股票企业的经营不善,二是股票价格下跌,三是欺诈性的股票发行。
  股市的设立可有效地减少这些风险,因为上市挂牌的企业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其上市条件里规定公司必须在过去数年里连续盈利,并且要按规定公布经营信息,其舆论监督对企业的经营有一定的约束力,所以上市公司的赢利性有一定的保证。而在实际的经营中,上市公司的业绩确比普通企业要好得多。其二是股市里集中了大量的股票,投资者可选择多种股票进行组合,从而减少或分散风险。其三是股市作为一个有高度组织的市场,它对股票的发行及上市都有一系列的法规限制,从而在一定程序上可以防止和减少欺诈活动的发生。
  股市的第三大作用就是引导资金合理流动,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在股市中,由于股民一般都是将资金投向业绩较好的企业或有发展潜力的产业,相应地这类股票在股市上的价格就比较高,同类企业在发行股票或配股时就能依此制订出较高的价格,使之筹到较多的资金,使资金资源得到较为合理的配置。

  2.2 主要负面影响

  股市的最大负作用就是股市中的股票价格波动剧烈,股民会因此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由于影响股票行情的因素繁多,股民对股市中的各类消息都较为敏感,若有人在股市中故意传播不实消息或谎报企业财务状况、散步虚假的政治动向等,都会在股市中引起恐慌,造成股票价格的大幅涨跌,使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蒙受重大损失,而另一些人则会趁机渔利。如深市1993年发生的“苏三山事件”,就是一股民故意散步虚假的收购信息,而趁股价上扬、大量股民追涨之机,该股民将自己的股票抛出盈利。当骗局揭穿之后,股价又迅速回落,一些股民就惨遭套牢。
  其二是股市中有从事不正当交易的可能。由于股价的走向决定于资金的运动,资金实力雄存的机构大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股价的涨跌,一些机构大户就可能利用自己的资金实力,采取各种方式制造虚假行情而从中获利。如我国股市经常有机构大户轮流做庄等事情发生,一旦不明真相的中小股民跟进,做庄的大户便拔高出货而从中牟利。
  其三是内募人员操纵股市。上市公司的管理大权均掌握在大股东手中,他们最了解公司的发展和盈利状况,这些人就有可能通过散布公司的盈利、发放红利及扩展计划、收购、合并等消息来操纵公司股票的价格或直接利用内募信息谋利。
  如某上市公司某年经营业绩十分出色,但为了压低股价,董事会故意抛出一个不甚理想的分红预案,市场一片哗然,立即引起股价的下跌,此时相关人员便大笔吸纳该股票。其后不久便召开股东大会,由于该分红方案遭到绝大部分股东代表的抨击,于是按股东的提议,对分红方案进行了修正。新的分红方案公布后,该股票立即得到市场的追捧,股价便扶摇直上,此时相关人员便将股票悉数抛出,打了一个漂亮的时间差。另外,我国股市经常所见的股票价格涨跌在先,信息发布在后的怪现象,也是有人利用内幕消息炒作所致。
  其四是证券经纪商和交易所工作人员有作弊的可能。由于券商和交易所是股票交易的组织者及参与者,是股市信息传播及资金流动的必经之道,证券经纪商或交易所工作人员就可利用工作之便,通过所掌握的信息或客户资金从中作弊,或通过劝说客户频繁交易以获取高额佣金。如一些证券从业人员利用股民的资金或股票进行股票的炒作,一些券商经常搞一些讲座或股市沙龙等活动,诱使股民进行频繁交易,从而赚取高额的手续费等。

第三节 股票交易的基本过程

  股票的交易过程,一般可分为四个步骤,这就是开户、委托、撮合成交和确认。

  3.1 开户

  股票中的开户,就是股民要在券商处为自己分别开设一个存放股票及资金的帐户,以为股票的交易提供方便。
  股票的交易,虽然是一个钱货两清的过程,但由于实行无纸化交易后,股民虽是股票的拥有者,但不占有股票实物,所有的股票都采取记帐式,且都按规定托管在证券登记公司或券商处,所以股民需要开设一个股票帐户以作为股票的“保管箱”,以便准确地记录股票的数量及股票的交易过程。同时,股民的资金也不是买股票时就交给券商,卖出后就立即提走,一般也是存放在券商处,所以股民还需在所委托的券商处开设一个资金帐户,以方便股民资金的进出和保管。有了股票帐户与资金帐户后,股票的交易就方便多了。在买入股票时,券商可按股民的指令从资金帐户中将应付的股票款和其他费用划出,而将买入的股票存放在股票帐户内;而当卖出股票时,券商可按相应的指令将其股票从股票帐户中“取出”,将应收的款项存放在资金帐户中。
  股民开设股票帐户,一般要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并携带身份证和本地银行的通存通兑存折,按规定填好表格,交纳一定的费用之后就可领取股东帐户卡。
  股东帐户卡上的股东代码是股民进入股市买卖股票的唯一帐号。在这个帐户内,它将准确无误地记录着股票进出数量和存量,它是股民进行股票交易的依据。当股民办理股票的过户、托管及挂失、领取红利和配股权证或支取现金等手续时,券商一般都要求股民出示股东帐户卡。当股民需到证券登记公司查询自己的股票数量或帐户内的股票交易记录时,股东帐户卡也是必须出示的证明文件。
  办好了股东帐户卡后,投资者可按相应的条件如地理位置或服务质量等来选择券商开立资金帐户。在券商处,股民要与券商签订股票代理买卖契约,明确股票代理买卖过程中双方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履行相应的手续后,券商将给股民一个资金帐号,这就算开好了资金帐户。如股民的股东帐户内没有股票,股民还需在资金帐户中存放一定数量的资金以作为将来买入股票的保证金。

  3.2 委托

  办理完股票帐户及资金帐户后,股民便可进入正式的股票交易。由于法律规定一般的投资者不能自己直接进行股票买卖,股民所有的股票交易都必须通过券商进行,这就是委托。
  在委托过程中,股民需向券商出示身份证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同时还要出示股东帐户卡并填写双联的股票买卖委托书。在委托书中,股民需清楚地填写身份证号,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名称(或代码)和所买卖的股票价格和数量、委托期限并签上自己的姓名,然后提交给券商的经办人员。当股民买入股票时,经办人员将核实股民资金帐户内的资金状况,若帐户内的资金不足,券商一般会拒绝接受委托;而当股民卖出股票时,经办人员将核查股票帐户内的股票存量。当这一切核实无误后,券商便接受股民的委托,将盖章签字后的一联委托单交与股民,以作为确认或查询的依据。

  3.3 撮合成交

  券商在接受了客户的委托后,即通过专线电话与派驻在交易大厅内的代表人俗称“红马甲”联系,或直接通过先进的计算机和通讯系统,将客户的委托内容报告与证券交易所内的自动撮合系统参加集合竟价或连续竟价,证交所内的交易系统根据时间优先及价格优先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委托予以成交,这个过程就是撮合成交。股票成交后,证券交易所随后将成交记录反馈给券商,券商再通知股民在指定的交易日进行确认。

  3.4 确认

  若股民的委托在委托期限内未能成交,该委托就自动失效。如某股民欲购买股票甲,其所报价格为10元,但该股票当天的最低成交价为10.50元,股民便不能买到该股票,股市收盘以后,其委托就自动失效。而当股民的委托成交后,就要进行交割和过户。其中交割是指在股票交易中钱货两清的过程,即买入股票者交付资金,卖出股票者交出股票,并将股票和资金的变动情况分别记录在股票帐户和资金帐户上。过户是指买入股票的投资者办理变更股东姓名的手续,即将买入股票的原股东姓名换成买入者自己的姓名。
  由于沪深股市均实行的是无纸化交易,当委托成交后,股票的交割及过户等手续均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完成而无需股民具体办理。股民只需在指定的交割日(现实行的是T+1交易,也就是次日)到券商处索取一张记载有该次委托成交数据及资金状况的成交单据,以确认股票是否严格按自己委托的要求成交及资金变动情况和此次交易是否相符。如成交的股票数据与自己委托的不相符合,股民应立即与券商交涉,如股民不与券商交涉,就算股民默认了券商的过错且今后不能再予以追究。

第四节 行情表释义

  股票行情表反映了股票价格变动的基本信息,它是股民进行股票买卖的根据。
  1.股票指数。一般认为,股票指数是股市中一组股票的平均价格,但股票指数的实质是一组股票的市值,当股票价格的变化导致这组股票市值上升时,股票指数就上涨,反之就下跌,其涨跌幅度就为这一组股票的投资收益率。
  在以股票指数作为投资的参考依据时,股民应注意股票指数中所包含的股票样本。如过去的深圳综合指数和上证指数,由于其样本为所有的股票,故任何一支股票价格的变化都对其有影响。而现在的深圳成分股指数及上海30指数,由于其样本中分别只包含上市流通的40支及30支股票,故除此之外任何股票价格的变动,都对指数的涨跌无影响。
  2.股票代码与股票简称。股票代码是股票交易中用来代表股票名称的数码,其中上海股市的股票代码由6位数组成,而深圳股市中的股票代码由4位数组成。股票简称是在股市中用来代表股票的简明称号,一般用四个中文字组成。
  3.开盘价和开盘指数。开盘价是一个交易日中股票第一笔的交易价格,由于沪深股市的开盘价都由集合竟价产生,所以股票的开盘价是开市前25分钟内所有委托集体成交的价格。开盘指数为当日开市时的股票指数。
  4.收盘价和收盘指数。收盘价是一个交易日中股票最后一笔交易的价格。收盘指数为前一交易日收市时的股票指数。
  5.最高价、最低价。是股市开盘后到目前为止股票成交的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
  6.最新价和即时指数,最新价是刚刚成交那一笔股票的价格。即时指数就是依照股票的最新价计算出来的股票指数。
  7.成交量和成交金额。成交量为股票成交的数量,其中总手为到目前为止股票成交的累计数量。手是股票成交的最小单位,一手为100股。现手为刚刚成交的那一笔股票数量。股票的成交金额是用货币表示的股票成交总量,也可以说是已成交的股票价值。
  8.涨跌。股票的最新价相对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的升降幅度。
  9.市盈率。股票的价格与该股票每股税后利润之比,其中市盈率Ⅰ为股票价格与上一年度每股税后利润之比,市盈率Ⅱ为股票价格与当年预测的每股税后利润之比。
  10.XR、XD和DR。XR是英文Ex—Right的缩写,意思是股票已除权,购买这样的股票后将不再享有分红的权利;
  XD英文Ex—Divident的缩写,意为除息,购买这样的股票后将不再享有派息的权利;DR是Ex—Right和Ex—Divident合在一起的缩写,意为既除权又除息。如果一只股票简称的前面冠有XR、XD和DR的字样,就分别表示该只股票已经除权、除息或者既除权又除息。

第五节 委托的种类及方式

  在沪深股市的股票交易中,股民的委托种类一共有两种,一是限价委托,另外就是市价委托。股民实施的委托方式可有三种:书面委托、自动委托和电话委托。

  5.1 限价委托与市价委托

  限价委托,是指布股票交易中,股民对委托券商买卖的股票在价格上附加有限定条件。对于申买委托,其成交价格不得高过客户的报价。如股民以10元的价格申购某股票,券商就不能以10.01元的价格成交,否则就视为无效,股民在确认时可不进行交割,而由券商承担一切后果;而对于申卖委托,其成交价就不能低于股民的报价。这种限制主要是针对以前股票的手工交易,因为经纪人在配对撮合过程中可依据股市行情自行决定一个对客户有利的价格,而客户则通过限价来表明成交意愿,并可据此拒绝接受不符合委托条件的交易。现在的股票交易都是无纸化交易,在交易程序设计中就已设定了股票的成交价必是在申卖价到申买价的范围,成交价既不会低于申卖价,也不可能高于申买价。券商只需依据客户的意愿如实地将其委托数据报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即可,其根本就没有必要对客户的委托价格予以更改,除非是在报单的过程中出现失误。
  在股票的撮合成交过程中,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交易的申报价格都有一定的限制,如上交所接受的委托范围是在上一笔成交价的±10%的范围内,深交所接受的委托是限制在上一笔成交价的±5元的范围内。如果股民的委托超出当日成交价的这个范围,虽然其委托在券商处有效,但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将不接受这些委托,所有的这些委托必然不会成交。
  市价委托是指客户对委托券商成交的股票价格没有限制条件,只要求立即按当前的市价成交即可。如现在某只股票的成交价为10元,市价委托的含义就是股民意欲立即在10元或10元附近很小的价格范围内成交。
  在我国的上海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交易系统内其实并没有设置市价委托程序,且深圳证券交易所正推广无形席位,许多券商并没有出市代表(红马甲),故深圳股市根本就没有市价委托。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市价委托都是券商接受了客户的市价委托后,其场内的红马甲根据股票的交易情况替客户决定一个价格,然后将其输入电脑,使其成交。
  由于沪市的市价委托采用人工操作,其市价委托具有两个特点:其一是一旦接受了客户的市价委托,券商便有责任确保该笔委托在当日成交,否则客户就有权追究券商的违约责任,所以只要是市价委托,在当日一定是要成交的。其次是市价委托对成交价格未予以限制,场内的申报员在处理这类委托时,为了保证委托能100%成交,往往是将申买价报得较高,而将申卖价报得较低,其成交结果不一定能令股民满意。
  若股票的价格变动剧烈且报单较多,其成交价会距离委托时的市价较远,而不论价格偏离多大,股民都得接受而无协商的余地。如1993年,当时还实行T+0交易(股民对当日确认买入的股票可以卖出),某股民在40元的价位用市价委托的方式申购股票甲2000股。由于该股票当时处于涨势,券商为保证该股票的买入,将申买价报得较高,结果在45元的价位上成交。一小时后,股票甲在55元处停止上涨,倾刻下跌至50元,该股民便在该价位以市价委托的方式卖出股票甲,结果因股价下跌过快,仅只在40元处成交。
  由于市价委托具有必须成交且不能严格按股民的意愿成交的特点,市价委托的结果,使该股民共损失资金2  余元。

  5.2 委托方式

  在沪深股市交易中,现共有三种委托方式:书面委托、自动委托和电话委托。
  书面委托是股民或其代理人亲自到证券公司的营业柜台用书面的形式向券商表达委托意愿。采用这种委托方式时,股民需携带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以作为身份证明,并按要求填写委托单据,包括身份证号、股东帐号、资金帐号、买入或卖出股票名称、代码、数量、价格及委托期限和填报单据的时间等。
  自动委托是股民借助券商的计算机键盘输入系统将其交易意愿呈报与券商。进行这种委托之前,股民需到券商处办理一个磁卡并设置密码,以后股民就可凭借磁卡和设置的密码进行操作。在操作时,计算机的屏幕上都有菜单提示,股民可据此将自己的委托内容一步一步地键入自动委托系统。这种委托的特点是持有磁卡并掌握了密码的任何人都可利用股民的股东帐户和资金帐户进行股票交易,而只要输入的密码正确,券商就默认其具有委托交易的权力。所以办有自动委托的股民一定要妥善地保管好磁卡,谨防磁卡的丢失和密码的泄露。
  电话委托是股民通过电话系统将其交易意愿呈报与券商的一种委托方式。进行电话委托的股民,事先需和券商签订电话委托买卖协议并设置委托密码。履行了这些手续后,股民就可借助一部双音频电话,通过设定的密码进入电话委托系统,根据语音提示进入人机对话,直接在电话机上下达股票的交易指令。而和电话机连接的电脑会自动检索每一条命令的合法性。股民的委托是否成交也可通过电话系统来查询。

第六节 集合竟价与连续竟价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产生股票价格的方式有两种,其一是在开盘时的集合竟价,另外就是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6.1 集合竟价

  集合竟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如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剩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 买入价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后,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竟价就已完成,最后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竟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竟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竟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6.2 连续竟价

  连续竟价的成交方式与集合竟价有很大的区别,它是在买入的最高价与卖出的最低价的委托中一对一对地成交,其成交价为申买与申卖的平均价。现仍以股票G为例,某一时刻委托报价的排序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委托买入的最高价为序号1的3.80元,卖出最低价为序车1的3.52元,这一对优先成交,其价格为两者的平均(3.80+3.52)/2,故产生的价格为3.66元,成交数量只有2手。交易所发布的即时行情为:成交价3.66元,数量2手。这一笔成交后剩余的委托报价排序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二笔,序号1的卖出价为3.52元,序号2的买入价为3.76元,这一对可以成交,成交价格为两者的平均值,价格为3.64元,数量为3手。该次成交后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2   3.76    3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笔,序号2的卖出委托与序号2的买入委托可以成交,成交均价为3.67元,成交量1手。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2   3.76    2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以后的成交情况为:序号2的买入委托与序号3的卖出委托这一对成交,成交价为3.68元,成交量为2手;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这一对成交,成交价为3.65元,成交量为4手。
  由于集合竟价是将一段时间内所有的委托一同成交,其价格不易受个别报价的影响,且能反应绝大多数交易者的买卖意愿,产生的价格比较公道和合理,且可以防止操纵股价的行为。深交所以前在股票交易中均采用集合竟价的方法产生价格,其优点是每一次价格的产生都基本不会受偶然因素影响,即使股民的申报价格偏离较大或错报,其成交价一般也不会偏离前一成交价太大,所以集合竟价产生的价格变动比较平滑。而连续竟价因为是一对一撮合,产生的价格波动较大,股市行情的变化也容易大起大落,特别是当股民错报委托价格时,交易系统会毫不留情地按照所报价格成交。目前沪深股市的交易系统均是在集合竟价产生开盘价后就进入连续竟价阶段,所以股民对委托报价应十分地谨慎,以防止错报及误报。

第七节 钱龙软件的常用名词释义

  钱龙软件是沪深股市中用来分析股价走势的通用软件,绝大部分证券营业部都配备有该种分析系统。因此,了解钱龙软件中常用名词的意义对股民的投资决策将有一定的帮助。
  1.委比。委比是衡量某一时段买卖盘相对强度的指标。它的计算公式为:
  委比=(委买手数-委卖手数)/委买手数+委卖手数×100%
  委买手数:现在所有个股委托买入下三档的总数量。
  委卖手数:现在所有个股委托卖出上三档的总数量。
  委比值的变化范围为-100%到+100%,当委比值为—100%时,它表示只有卖盘而没有买盘,说明市场的抛盘非常大;当委比值为+100%时,它表示只有买盘而没有卖盘,说明市场的买盘非常有力。当委比值为负时,卖盘比买盘大;而委比值为正时,说明买盘比卖盘大。委比值从—100%到+100%的变化是卖盘逐渐减弱、买盘逐渐强劲的一个过程。如某一时刻,股票G的买入和卖出委托排序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64    4      1   3.65    6
  2   3.60    7      2   3.70    6
  3   3.54    6      3   3.75    3
  4   3.50    6
  现在委托买入的下三档的数量为17手,卖出委托的上三档数量为15手,股票G在此刻的委比为:
  委比=(委买手数-委卖手数)/委买手数+委卖手数×100%
  =(17-15)/17+15100%
  =6.66%
  委比值为6.66%,说明买盘比卖盘大,但不是很强劲。
  2.内盘和外盘。所谓内盘就是股票在买入价成交,成交价为申买价,说明抛盘比较踊跃;外盘就是股票在卖出价成交,成交价为申卖价,说明买盘比较积极。
  如某一刻股票G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60    4      1   3.75    6
  由于委托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没有相交部分,股票G在此刻就没有成交,申买与申卖就处于僵持状态。此时,若场内的抛盘较为积极,突然报入一个卖出价3.60元,则股票G就会在3.60元的价位上成交,成交价为申买价,这就是内盘。反之,若场内的买盘较为积极,突然报入一个买入阶3.75元,则股票G就会在3.75元的价位上成交,成交价为申卖价,这就是外盘。
  3.量比。是一个衡量相对成交量的指标,它是开市后每分钟的平均成交量与过去5个交易日每分钟平均成交量之比。
  其公式为:
  量比=现成交总手/(过去5日平均每分钟成交量×当日累计开市时间(分))
  当量比大于1时,说明当日每分钟的平均成交量要大于过去5日的平均数值,交易比过去5日火爆;而当量比小于1时,说明现在的成交比不上过去5日的平均水平。
  4.均价。均价是现在这个时刻买卖股票的平均价格。它的计算公式为:
  均价=(E分时成交的量×成交价)/总成交股数
  5.上证领先指标中白线和黄线的含义。白线是上证指数走势图,黄线是不含加权的上证领先指数走势图。因上证指数是以各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加权计算出来的,故盘子大的股票较能左右上证指数的走势,如马钢、石化等。而黄线表示的是不含加权的上证指数,各股票的权数都相等,所以价格变动较大的股票对黄线的影响要大一些。这样,当上证指数上涨时,如白线在黄线的上方,它说明大盘股的影响较大,盘子大的股票涨幅比盘子小的股票要大;反之,如黄线在白线的上方,就是小盘股的涨幅比大盘股要大。而当上证指数下跌时,如黄线在白线的下方,它表示大盘股的下跌幅度较小而小盘股的股票跌幅较大;反之,如白铁在黄线的下方,它表示大盘股的跌幅比较大。
  6.红色及绿色柱状线的含义。红色柱状线和绿色柱状线分别表示的是股票指数上涨或下跌的强弱度。当红色柱状线长度逐渐往上增长时,表示指数增长的力量逐渐增强,而当红色柱状线的长度逐渐缩短时,表示股票指数增长的力量在渐渐减弱。
  当绿色柱状线长度逐渐往下增长时,表示指数下跌的力量逐渐增强;而当绿色柱状线的长度逐渐缩短时,表示指数下跌的力量在渐渐减弱。
  7.上涨或下跌幅度。它表示的是现在的上证指数相对于前一交易日收盘指数的涨跌相对数,其计算公式为:
  涨跌幅度=(现上证指数-前一日的收盘指数)/(前一日的收盘指数×100%)

第八节 股市中的常用术语

  多头和空头。在股市中,一般将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称作多头,而将暂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叫做空头。这样又通常将买入股票的人称为做多,而将卖出股票的称为做空。
  仓位。它是指投资者买入股票所耗资金占资金总量的比例。当一个投资者的所有资金都已买入股票时就称为满仓,若不持有任何股票就称为空仓。
  多翻空与空翻多。多头觉得股价已涨到顶峰,于是尽快卖出所买进的股票而成为空头,称为“多翻空”;反之,当空头觉得股市下跌趋势已尽,于是赶紧买进股票而成为多头,叫“空翻多”。
  利多与利空。对多头有利且能刺激股价上涨的消息和因素称为“利多”。如上市公司超额完成利润计划、宏观经济运行势态良好等等。对空头有利且能促使股价下跌的因素和消息叫“利空”。如股份公司经营不善、银行利率上调、出现影响上市公司经营的天灾人祸等等。
  含权、除权、填权与贴权。含权是指某只股票具有分红派息的权利,若在股权登记日仍持有这种股票,股东就能分享上市公司的经营利润,能分红派息;而除权是指股票已不再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由于股票在除权前后存在着一个价格差,填权是指股票的价格从除权价的基础上往上涨来填补这个价差的现象;而贴权是指股票除权后其价格从除权价基础上再往下跌的现象。如股票G现价为11元,分红方案为每10股送1股,股票的除权价为每股10元,若除权后股票的价格从10元的基础上往上涨,则称为填权,若从10元的基础上向下跌,则称为贴权。
  牛市、熊市、猴市和鹿市。牛的头通常总是高高昂起的,人们用它象征着股市的上扬行情。而熊的头一般都是低垂着的,所以人们用它来比喻股市的下跌行情。猴子总是蹦蹦跳跳的,就用它来比喻股市的大幅振荡;而鹿比较温顺,人们用它来比喻股市的平缓行情。
  坐轿与抬轿。当投资者预计股价将随利多消息的出现而大幅上升时,就预先买进股票。而当消息证实后,在其他人峰涌买入股票而促使股价大幅上涨时,就卖出股票以牟取厚利,称之“坐多头轿子”;反之,当预计股价将会因利空消息而大幅下跌时先卖出股票,待消息一证实,大家争相将股票出手而引起股市大跌后再买回股票从而获取巨额利润,这叫“坐空头轿子”。
  利多消息出现后,有人认为股价将会大幅变动而立即抢买股票称为“抬多头轿子”;利空消息公布后,有人认为股价将会大幅度下跌而立即先卖出股票叫“抬空头轿子”。
  抢帽子。指当天先低价买进股票,待股票价格上扬后,再卖出相同种类、相同数量的股票,或当天先卖出股票,然后再以低价买进相同种类、相同数量的股票,以获取价差。
  断头、割肉、吊空。抢多头帽子买进股票,股票当天并未按所预计的那样上涨而下跌,投资者只好低价赔本卖出,称为“断头”。现在股市上也通常将股票以低于买入价卖出的现象称为割肉;抢空头帽子卖出股票,但行情并未象预测的那样下跌却反而上涨,投资者只好高价买回,这种现象称为“吊空”。
  断头和吊空一般发生在信用交易即买空卖空的时候。
  长多、短多、死多。对股市远景看好,买进股票长期持有以获取长期上涨的利益,叫“长多”;认为股市短期内看好而买进股票,短期保持后即卖掉,获取少许利益,等下次再出现利多时再买进,称为“短多”。对股市前景总是看好,买进股票,不论股市如何下跌都不愿抛出的股民叫做“死多”。
  套牢与踏空。买入股票的价格高于现在的行情,使股民难以卖出股票而保本称为套牢。股民在股市的低点未及时买进股票而错过赚钱的机会叫做踏空。
  多杀多与轧空。交易者普遍认为当天股价会上涨,于是都纷纷抢多头帽子,然而事实上股价并未大幅上涨而使之无法卖出获利,等到快收市时出现多翻空,造成收盘时股价大跌,这种情形称为“多杀多”。
  交易者普遍认为当天股票会下跌,于是都抢空头帽子,然而股价并未大幅下降以至无法低价补进,等交易快收盘前只好竞相买入而反使股价在收盘时大涨,这种情形称为“轧空”。
  实多与实空。在自有资金能力范围内买入股票,即使被套牢,股价下跌也不急于抛出的股民,称为“实多”。将自己持有的股票卖出做空,即使股价下跌过速而有回升趋势,对自己不利,但仍不急于买回,这种股民称为“实空”。
  跳空和补空。跳空是指由于受强烈的利多或利空消息的刺激而使股指的开盘与前一日的收盘出现不连续的现象。补空是指股指在其后的运行中将跳空缺口回补的现象。如在开盘时其指数高于或低于前一日的收盘指数就称为跳空开盘。
  盘整。指股票指数或股票价格的波动基本围绕在某一点徘徊。如果盘整波动范围较小且上涨或下跌都不容易就称为走势牛皮。
  回档与反弹。在股票指数或股价的上涨过程中出现暂时下跌的现象称为回挡,而在股价下跌过程中出现暂时回升称为反弹。
  炒手。指在股市中利用自己的资金优势拉抬或打压股价而从中牟利的职业股民。
  散户和大户。散户是指资金实力较小,买卖股票数量不大而不能利用其个体力量对股市的走势施加影响的投资者。大户是指资金实力雄厚、进出股票数量较为庞大的投资者。
  提宫灯。日本对散户的称呼,指追随他人买进或卖出,基本上没有主见的投资者。
  满堂红与全盘飘绿。股票的上涨在电子显示器中一般用红色表示,而股票的下跌一般用绿色标识,所以当全部的股票都上涨时就称为满堂红,当所有的股票都下跌时就称为全盘飘绿。

第九节 我国股市的基本特点


  9.1 股市正处于调整阶段

  我国的沪深股市是从一个地方股市发展而成为全国性的股市的。在1990年12月正式营业时,上市的股票数量只有为数很少的几只,其规模很小,且上市的股票基本上都是上海或深圳的本地股,如上海的老八股中只有一支是异地股票。在其后股市的发展中,由于缺乏战略性的考虑,造成了资金的扩容与股票的扩容不同步,特别是资金扩容,其速度远远快于股票扩容。在1991年至1996年的五年间,股票营业部从数十家扩展到现在的近3000家,入市资金从10多亿元增加到现在的3000多亿元,而上市公司却只从当年的近20家增加到现在的400多家,上市流通的股票只有300亿股。股市的供求关系极不平衡,这样就造成了股价在最初两年出现暴涨的局面。
  上海股市从1990年12月开始计点,1992年年底就上升到了780点,平均年涨幅达到179%;深圳股市从1991年4月开始计点,1992年底也涨到了241点,年均涨幅也有68.5%。
  由于股价在开始两年涨幅过度,伴随着股票的扩容,在1993年上半年股价达到历史性的高度以后,股价就停步不前,沪深股市就进入艰难的调整阶段。1993年沪深股市收盘指数分别为833点和238点,1994年收盘指数分别为647和140点,1995年的收盘指数分别为555点和113点。根据国外股票指数的上涨速度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股市这种调整估计还要相当时日。如国家不出现比较严重的通货膨胀,上证综合指数若要在1000点站稳,大概还需要5年以上的时间。

  9.2 股票供不应求

  我国股市股民多、入市的资金额度大,而上市流通的股票少,股市呈现出明显的股票供不应求局面,据初步统计,到1996年10月底,沪深股市登记在册的股民约有1800万,而同期沪深股市的流通股规模约为300亿股,平均每个股民拥有的股票只有近1700股。据初步估算,我国上市公司1995年的每股税后利润不到0.30元,平摊下来,股民人均收益最多只有500元,按人均入市资金2  元计算,股票投资的收益率(不计交易税、费)只有2.5%,只相当于活期储蓄利率。而由于股民在股市中频繁交易,其上缴的手续费及交易税之总和往往比流通股的税后利润之和还要多。

  9.3 股市交投过旺

  由于我国股民投机性较强,其入市的动机主要是以搏差价为主,所以许多股民以炒股票为业。股市稍有风吹草动,便买进杀出,追涨杀跌之风盛行,股市的交投极其活跃。如国外一般成熟股市股票的年均换手率不到40%,而我国股市的年均换手率却超过600%,是国外成熟股市的15倍。
  股市交投过旺一方面造成股市的暴涨暴跌,如美国纽约股市从开办到现在的200年间,日涨跌幅度超过3%的只有10次,而沪深股市涨跌幅超过3%的时间却要占整个交易日的20%以上。交投过旺的第二个后果就是造成股民的交易成本上升,1996年1~10月,沪深股市的股票成交量达1.3万亿,股民上交的交易税、手续费近200亿,而今年上市公司流通股的税后利润估计只有近100亿。收入与支出相比,支出多100亿,这样就使整个股民成为亏损一族。

  9.4 股市尚待规范

  我国股市是由地方股市发展起来的,且中央政府对股市的监管从1992年下半年才开始,股市的运作还尚待规范。从宏观管理方面来讲,其一是对股市的规律还缺乏统一的认识,具体表现在相关的政策缺乏科学性和连续性,如股市扩容及上市指标的控制仍沿用额度控制的方法。其二是对股市的发展缺乏长远的规划。如国家股、法人股并轨问题,没有一个具体的实施计划。其三是对股市的监管力度明显不足,如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对制止机构大户联手操纵股市等问题力度明显不够。
  从证交所方面来讲,虽然沪深股市已成为全国性的股市,但证交所仍归口地方管理,且证券交易税的一半归地方财政,证交所的地方利益倾向十分严重,主要表现在两个交易所都将成交量的大小作为工作目标(成交量大就可多收交易税),所以对有利于活跃股市成交的一些不规范行为的制止明显不力。
  从券商方面来讲,其一方面在自营业务中利用资金实力对股价进行操纵,以从中渔利;另外为配合新股的顺利发行,往往采用人为造市的方法,拉抬股价,引股民上钩。
  上市公司方面,为了新股的发行或配股的顺利完成,在信息披露方面一般是报喜不报忧,隐瞒一些重要的不利信息,且经常高估利润指标。而一旦股票上市发行成功,则发表声明更改盈利预测或发表所谓的道歉声明来掩盖错误。

附一 世界上几家著名的证券交易所


  一、纽约证券交易所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规模最大的买卖有价证券的交易市场,创立于1792年,设在纽约的华尔街和威廉街的西北角,后几经搬迁,现定址于华尔街11号。交易所的交易市场是一个大厅,厅内设有19座马蹄形的交易台。其中12座平均每台交易10种以上的股票;6座平均每台交易70种以上的股票;
  另有一座专门经营200余种优先股股票,它以10股为一成交单位(一般的股票是以100股为单位)。交易时间每天5小时。
  该所规定,只有会员才可以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其会员分为四类:(1)佣金经纪人,专门代客买卖,在交易中收取拥金。
  (2)次经纪人,在交易频繁时接受佣金经纪人的委托从事交易。(3)专家经纪人,接受佣金经纪人的委托而经营业务。它与次经纪人的差别是,他专驻在某一交易台旁,专门研究和等候所委托的股票的行市涨落,以期在适当时候进行买卖。(4)
  零股经纪人,专办零股交易,委托经纪人进行交易。
  如按有效期限分类。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委托方式通常有四种情形:①当日有效,即在当天交易收盘前有效,如行市不符合委托人的要求而未成交,委托即告失效;②周内有效,即规定在本周末中午12时以前有效;③月内有效,即在本月最后交易时间终了前有效;④取消前有效,即未取消前或另行委托前均为有效。
  一个公司的股票要取得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资格,必须向该所注册。在美国全国性的证券交易所中,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注册条件最为严格。它规定一个公司要具有相当规模才可以申请将其股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且年净利必须在100万美元以上,并且至少要有1500股,财产以普通股计,不得少于800万美元。因此,能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布的股票只是一小部分,大约有4万多种股票没有在交易所正式上布,而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由于股票交易的投机性很强,为监督股票交易,美国政府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设立了“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所有证券交易所、股票经纪人和上市的股票均需在委员会注册并接受其监督。为减少过度利用信贷进行股票投机,美国联邦储备体系对购买或持有股票的借款规定了法定保证金比率。

  二、伦敦证券交易所

  伦敦证券交易所是英国最大的证券交易所,设在英国伦敦市中心,它成立于1773年,1802年获英国政府正式批准,1812年颁布了英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条例。伦敦证券交易所由169家证券经纪商和21家证券交易商的3600个会员组成,目的在于汇集国内外存储的资金并安排其投资去向。
  伦敦证券交易所挂牌证券近一万种,居世界各证券交易所之首,其中40%为外国证券,日成交额达7亿多英镑。该所按证券性质分设市场,主要有政府统一长期公债市场、英国铁路证券市场、矿业证券市场、一般外国证券市场、美国股票债券市场等,并按不同类型的证券业务分为16个交易点。该所设有理事会,负责经营管理、吸收新会员、制定交易章程、决定佣金比例以及仲裁有关纠纷,理事会设有总裁一职,主持交易所的日常工作。该所会员分成两类:证券经纪人和证券交易商。交易商专门经营某些证券,如有的专营政府债券,有的则经营石油或钢铁等工业公司股票,他们随时向市场提供所经营的证券、股票的买卖价格。经纪人则在投资者和证券交易商之间充当中间人,为其客户以最有利的条件买卖股票和证券,并根据交易额的大小和期限长短向客户收取佣金。

  三、巴黎证券交易所

  巴黎证券交易所是法国最大的证券交易所,1724年正式建立,其经纪人由法国财政经济部指定,共有99人,其中巴黎71人,外省28人。证券经纪人的工作是接受客户买卖证券的委托,掌握买卖双方供求数量和要求的价格幅度,代客户进行买卖,从中收取佣金。
  巴黎证券交易所内的证券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官方牌价由交易所业务委员会听取经纪人同业公会的意见后公布。
  法国从1961年开始,所有交易所实行“单一价格”。巴黎证券交易所发行全国性、国际性和外国证券,7家外省交易所经营地区证券买卖、并划分了各自的管辖区,但有时一种证券也同时在几个交易所买卖,标价统一。巴黎所买卖的证券,在官方牌价表上约有经济部门的1300个发行者,其中180多个来自外国。交易所的客户是证券持有者,除其本国法人如保险公司、退休金金库、存款及信托金库、可变资本投资公司、共同投资基金、银行、工业发展局和地区发展公司外,外国人(含外国企业)也持有各种证券。交易所在进行现货交易的同时也进行期货交易,期货交易的绝大部分在巴黎所进行。此外,不属于官方牌价表上的一切证券可以进行场外交易,但只能是即期买卖。
  巴黎证券交易所的组织机构包括:(1)经纪人公会,由法国7家交易所的经纪人组成,属私人机构;(2)交易所业务委员会,1967年成立,系国家机构,主席由部长理事会任命,另加国库司的一个成员作为政府特派员参加该委员会。其职责是对有关重大问题(如建立或撤销交易所、修改现行法律章程)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一些技术性的问题作出决定。如确定期货交易所需要的保证金数额、决定佣金费率;在征求同业公会的意见后,对准许证券列入官方牌价表或注销上市的证券作出最后决定;向共和国总统递交日报和年报。巴黎证券交易所在世界各大交易所中,次于纽约、东京和伦敦,名列第四。
  附二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是我国目前最大的证券交易中心,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注册人民币1000万元。深圳证券交易所是我国第二家证券交易所,筹建于1989年,于1991年7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正式营业。这两个交易所开业以来,不断改进市场运作,逐步实现了交易的电脑化、网络化及股票的无纸化操作。目前,这两个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品种有股票(A股、B股)、国债、企业债券、权证、基金等。截止1995年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股票有A股184只、B股36只,A股总股份463.6亿元,A股总市值2433.7亿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A股127只、B股34只、A股总股份240.5亿股,A股总市值876.9亿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按照国际通行的会员制方式组成,是非盈利性的事业单位。其业务范围包括:①组织并管理上市证券;②提供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③办理上市证券的清算与交割;④提供上市证券市场信息;⑤办理中国人民银行许可或委托的其他业务。其业务宗旨是:完善证券交易制度,加强证券市场管理,促进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与繁荣,维护国家、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由会员、理事会、总经理和监事会四个部分组成。会员是经审核批准且具备一定条件的法人,它们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有权参加会员大会,对交易所的理事和监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交易所的事务有提议权和表决权。会员大会是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利机关,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为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的日常事务决策机构,向会员大会负责。总经理为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提名通过报主管机关批准。总经理的职责是组织实施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并向其报告工作;主持本所日常业务和行政工作;聘任本所部门负责人;代表本所对外处理有关事务,证券交易所还设监事会,负责本所财务、业务工作的监督,其向会员大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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